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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留学回国证明"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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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

  为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成长,并鼓励海外学者回国工作,加速培养、造就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跨世纪优秀学术带头人,国家特设立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并由科学基金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进行日常管理。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国内与尚在境外和即将回国定居工作的优秀青年学者,在国内进行自然科学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一)申请者条件

  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学风端正。

  在受理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5周岁。

  一般应获博士学位或具有相当副教授级(含副教授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

  在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学术上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突出的创新性成绩。作为主要作者在国内外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了有重要学术创见的论文,或应邀在国际学术会议上作了大会特邀报告,或已出版专著,并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或在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取得公认突出的创造性科技成果或成绩。

  对获资助后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思,包括研究方向、研究内容、技术路线、研究工作方法等。

  在国内从事研究所必需的主要实验条件以及人力、物力等有基本保证,并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项基金资助的研究工作。

  “回国定居工作”是指:海外学者回国后在国内有固定的工作单位,属该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有开展研究工作的基本条件;3年资助期内,在国内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每年 至少在半年以上。

  (二)资助范围

  由申请者根据自己的研究领域自行决定,但必须属于具有创新构思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三)受理申请时间

  与面上项目同步,即:每年2月15日至3月31日。

  (四)申请程序

  【申请者应认真阅读《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实施管理办法》、《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实施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并与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或科学基金委员会综合计划局联系,以了解申请中有关情况。】

  【申请者必须按规定的格式,认真、实事求是地填写《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申请书》,并提交有关附件材料,向所在单位或国内研究基地提出申请。】

  【申请者所在单位或国内研究基地的学术委员会或专家组对申请者严格按科学基金委员会的规定条件择优遴选。对获选人员的申报材料,所在单位或国内研究基地应认真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

  【所在单位或国内研究基地按规定时间将获选人的《申请书》和附件材料(一式六份)报送对口科学部,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交纳评审费。】

  【根据申请者的所学专业,将《申请书》分至相关学科。】

  对现在海外但暂时不能回国定居的优秀青年的资助工作正在制订实施办法。

  有关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的申请事宜,请与科学基金委员会综合计划局专项处联系,联系电话:(010)62055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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