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交流与合作      留学服务       留学回国       为国服务       汉语推广       留学中国       教育处简介   首页
联系方式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00

Tel: +46 (0)8 755 23 18
Fax: +46 (0)8 753 12 69
E-mail: info@cnedu.nu
Postal address: Skoldvagen
10, SE-182 64 Djursholm, Sweden


   办理"留学回国证明"须知
重要链接


中国教育部
中国驻瑞典大使馆
中国教育部留学基金委员会
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教育监管网
中国国家汉办
中国汉语水平考试中心
神州学人
中国留学英才网
中国日报
 
办理提前或延期回国手续

    1、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因故提前回国,应提前向教育处提出申请,并必须退还已经领取的部分生活费,应退的款额按提前的天数结算。

    2、提前回国时间超过一个月的公派留学人员,须向教育处提交本人书面申请、国内外导师和国内单位同意函,再由使馆教育处报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

    3、延期超过一个月回国的公派留学人员,须向教育处提交个人申请、国内导师及研究生院或人事部门的同意函、国外导师同意提供资助的证明信等文件,报使馆教育处,由教育处一并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批。延期所涉及的一切费均自理。

    4、申请提前或延期回国的留学人员,请务必提前一个月提交材料,以便及时办理。

    5、未经教育处及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同意,擅自提前或延期一个月以上回国的公派留学人员,本人将承担一切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或法律责任。

Copyright Education office of the Embass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s
E- mail to webmaster@cnedu.nu with questions or comments about this web site.